光阴一去不复返,这是规律。但是在曾任羊角山镇镇长江党朝的脑海中,时光可以倒流。为了能弄到钱,他不惜滥用职权指使下属倒签日期和加盖失效公章,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涉案数额高达200多万元。日前,他被柳南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诈骗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决其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贿:26.7万元揣进私囊
1964年出生的江党朝被捕前任鱼峰区白莲街道党工委书记,曾担任羊角山镇镇长。他搞钱有其独有的一套,为了使房产获得合法手续,江党朝“偷梁换柱”,让“时光倒流”。
1999年,江党朝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将家庭承包的土地出租给朱某、宾某办厂使用。2002年上半年,江党朝在得知承包地要被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征用,为了使在出租的土地上所建的无证厂房合法化,从中获得更多利益,便利用其担任羊角山镇镇长的权力,指使下属张某为其在申请建厂的审批手续上签署镇政府同意办理的意见并倒签审批时间,办理了《建筑许可证》。
2005年,扩建工程进行征地拆迁,江党朝将事先违法办好的《建筑许可证》交给朱某,并向其索要好处费。此行为致使国家按照有证建筑支付给朱某拆迁补偿款875788.60元。朱某事后将26.7万元存进江党朝的账户。上述行为被法院认定为受贿。
诈骗:多骗国家66.5611万元
身为镇长,其胃口岂止区区26万元,不过也不是总有机会让人送钱的,于是他就骗。为此,江党朝使出了一招“乾坤大挪移”。
2001年,江党朝让亲属姚某与“金宾汽配厂”法定代表人宾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由宾某在该承包地上建厂。江党朝在采用倒签日期的手段于2002年使无证厂房合法化后,又以回购的方式取得该厂建筑的所有权。在拆迁过程中,江党朝得以按照有证建筑拆迁获得了拆迁补偿款1037927.10元。而根据我市征地办公室出具的无证房屋拆迁的规定,按照该厂的面积参照无证房屋进行补偿,获得的补偿款应为372316.10元。因此,江党朝利用违法办理的《建筑许可证》骗取了国家拆迁补偿款665611元。法院认定此举为诈骗。
滥用职权:115.6968万元险被侵吞
为了钱,江党朝不仅在时间上作文章,还拿死人来做手脚。
地处本市五岔路口鸡喇村集体土地上有一排门面和仓库,是某单位在1992年没有办理任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修建的无证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不明。2002年江党朝在得知该建筑将被拆迁后,以该建筑是占用羊角山集体土地为由,以“羊角山乡鸡喇村”的名义,又采取倒签日期的手段办理了《开工通知单》和《建筑许可证》。2005年,五岔路口扩建工程启动,江党朝以欺骗的手段,获得征地补偿款1156968.06元。案发后该款被追回。
2005年,江党朝得知羊角山供销社一无任何房产手续的仓库即将拆迁,便与张某、黎某等人共同出资125万元购买了该仓库。随后在使仓库合法化过程中,江党朝竟然指使下属伪造已于1998年死亡的原乡长签署“同意补办”意见,加盖已作废的公章,意图骗取国家巨额拆迁补偿款,但是这次因为检察机关已经察觉问题江党朝未能得逞。
不过,江党朝的一次滥用职权行为却给政府带来了大麻烦。2002年至2004年间,江党朝指使张某以倒签日期、加盖作废公章的方式,为市民李某伪造了三份建筑许可证,致使市政府在拒绝李某补办用地、规划和建筑许可证等手续时出现失误,李某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鱼峰区政府巨额赔偿。幸好,由于江党朝东窗事发,该诉请未得到法院支持,但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一审判决后,江党朝不服,已于日前提出了上诉。
日报记者 郑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