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记者 周柳宁 通讯员 练文弟
晚报讯 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有一个爱财却又懒惰的男子为了得钱,竟然以自己曾“上门”到女友家,陪伴女友生活了两年为由,要对方支付“上门费用”一万元。
“民警,快来啊,我挨一个女的骗了钱,现在找到这个女的了。”12日一早,荣军派出所就接到一男子的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位于荣军二区某居民楼的报警点。在一栋居民楼的三楼,民警找到了一对正在吵个不停的男女。
经调查,报警男子姓杜(29岁),女青年姓蒋(27岁),均是本市人。2005年时,杜某与蒋某确定恋爱关系后就住在了一起,由于当时杜某没有房子,因此来到蒋家居住。相爱容易相守难。杜某许多不拘小节的生活习惯,让蒋某很看不下,两人之间的矛盾渐渐多起来。今年年初杜某因小事与公司闹翻,一气之下辞职回家。辞职后的杜某没有积极找工作,而是天天在家看电视、玩游戏,与蒋某的矛盾升级。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杜某搬出了女友家,两人分了手。
与女友分手后,一下子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杜某很不习惯。为了摆脱目前的窘迫,杜某苦苦思索找钱的“捷径”。想到自己堂堂一个大男人放下自尊,“上门”到女友家里住过两年,不管怎么样都要讨回些“上门费”,以示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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