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辩当事者被处罚
记者 李书厚
晚报讯 “有人在私自砍树木,破坏小区绿化。”24日上午,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在水南路柳州冶炼厂生活区内查处一起私砍树木案。
昨天上午10点30分,记者接报料赶到现场,看到在生活区22栋旁的一株直径在10厘米左右的大叶榕,已经被人拦腰砍倒在地,砍落下来的大堆枝叶被丢在一旁。执法人员正在对私自砍伐树木的当事者进行批评教育。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该当事者不仅听不进去,反而责怪执法人员多管闲事,并强词夺理地说“只是在修剪枝叶。”“有拦腰砍断树木进行修剪枝叶的吗?”对执法人员的反问,当事者竟然又辩称:“砍掉树干是用于再植用的,留下的树蔸,还可以继续抽枝成长。”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擅自砍伐路边或者生活区内的树木。如果确实需要砍伐或者移植树木,一定先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在得到准许砍伐或者移植的批示后,方可动工,否则就是违法。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当事者进行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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