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欧阳小龙 童柏杨
晚报讯 三江同乐“2·15”失火案责任人覃某日前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今年2月15日凌晨4时50分,三江县同乐乡同乐村三转屯发生寨火,共烧毁房屋75户,村民杨某在火灾中被烧死,造成该屯313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04万元。 火灾发生后,市消防支队,三江县公安机关、消防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失火人覃某如实供述了火灾是因其家楼下装木炭的编织袋起火,经灭火无效而引发的。市消防支队火灾调查人员也在火灾现场发现了起火部位木炭阴燃发热引燃周围可燃物的痕迹,与覃某的供述相符。公安机关于2月26日依法对覃某执行逮捕。 三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某由于疏忽大意造成村寨火灾,致使一人死亡、公私财产遭受104万元的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