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飞凤
近日,融安县某钢材经营部的老板覃某自食其果,在工商执法人员督促下将800元的赔偿款交到了消费者吴某的手中,并老老实实接受调查,将为自己短斤少两经营行为支付一笔昂贵的罚单。
原来,今年1月份,颇有生意头脑的覃某看到融安县建材市场很红火,建材价格不断攀升,便同一位朋友盘下了一个钢材经营部,谁知入了行才发现这一行业竞争很厉害,各个建材经营点都各出奇招挖货源拉顾客,覃某也绞尽脑汁想办法出点子,经过认真经营生意倒也还不错。
到了5月份,覃某又购进了一批钢材,但这批钢材进格稍高,如按以往的市场价销售,所获利润就很薄了。为了多挣点钱,覃某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利用低价位吸引顾客,然后在秤砣上作文章。说干就干,覃某偷偷找来了一个外表与合格秤砣一样的秤砣混在抽屉里,乘顾客不备伺机偷换,虚报重量。覃某利用这种伎俩先后狠宰了两名消费者,拿着1810元的额外利润,其心中自是暗中得意。
6月13日,覃某再次神不知鬼不觉将秤砣偷梁换柱,并报称消费者吴某所购买的钢材为916公斤。吴某不疑有他,交了钱正待装车运走。这时接到群众举报的融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刚好赶到现场检查,发现了其中的奇巧,遂请质量和技术监督部门的人员对覃某的两幅秤砣进行检查。果不出所料,消费者吴某所购买的916公斤钢材实际重量才810公斤,两者相差了106公斤,为此吴某多付了800元。证据在前,覃某哑口无言,老实承认了自己短斤少两的事实,并在工商执法人员的督促下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赔偿吴某800元。同时,工商部门将依法对覃某的欺诈行为从重处罚,目前此案件正在处理当中。此时的覃某正应了那俗语:偷鸡不成蚀把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