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通讯员曾晋、韦祖祠)1月24日,融安县城镇居民期盼已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既2007年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之后,该县城镇居民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障的新政策了。 笔者从当天的启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参保对象为不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包括在融安就读的在校学生(含在幼儿园的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职业高中学生)和具有融安县城镇户籍的未满18周岁不在校儿童,以及其他具有融安县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参保对象中的低保居民、重度残疾居民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不用交钱即可参保,其他参保对象未成人的个人每年缴纳25元,财政补助55元;成年居民个人每年缴纳120元,财政补助6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最低起付标准和年300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可以享受到40%-70%不等的医疗费报销。 动员会后,与会人员参加了在长安镇举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仪式,并参观了医保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