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享受免学杂费政策 首批905名中小学生受益
记者 赖柱武 通讯员 赵从奎
晚报讯 为了保证市区低保家庭子女能够读得起书,更大程度地减轻他们家庭的经济负担,市政府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始,市区低保家庭子女与农村义务教育段子女同步享受免学杂费政策,所有资金全部由财政解决。记者昨天上午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学期,我市共有905名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因此受益。
从今年秋季起,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并在中、东部地区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我市为了贯彻有关精神,率先在全区实行一项新举措,即:使我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市政府决定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作为四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享受免学杂费政策的资金,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为此,市教育局专门发文给各城区教育部门,要求各城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这一政策的实施,给各城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在开学缴费当月领取保障金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四城区农村持有特困户证、在开学缴费当月领取特困补助金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带来很大的实惠。据统计,秋季学期我市共有905名符合政策的九年义务教育段学生得到了实惠,学校累计给他们减免了学杂费金额共计29.9万元(除了小学生每人每学期115元、初中165元杂费外,其中还包括一些中小学生的课本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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