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吵架,老子不仅动口动手还动刀,把儿子刺成轻伤,儿媳妇捅成重伤,把一件家常小事,闹成了刑事犯罪。16日,柳江县法院一审判决,66岁的老子沈祖富尝到了锒铛入狱3年6个月的苦头。 家住柳江县拉堡镇的沈祖富与沈德军系父子关系,近年来两人常因家庭生活琐事闹矛盾。沈祖富曾因赡养费问题,将继子钟某及亲儿子沈德军告上法院,后来又撤诉。 今年1月4日下午,沈祖富到市区某企业找继子钟某要钱,钟某不愿给,也不见他,并打电话给同母异父的弟弟沈德军,要求沈德军带沈祖富回家。沈德军当即驾驶摩托车前往,但父亲已经折返回家。沈德军心中有气,回到家中便责问老子为什么到柳州找钟某要钱。 为此,双方争吵起来,越吵越上火。激动不已的沈祖富便拿起一把尖刀朝儿子沈德军左胸部刺了一刀,沈德军被刺后转身即往楼下跑,跑到走廊楼梯口时碰上其妻肖某上楼,稍稍停顿,老子追了过来又朝儿子的右背部刺了一刀,沈德军被刺第二刀后跑出外面搭车到医院治疗去了。 岂料,老子恨意未消,看到儿媳妇肖某在二楼平台,持刀便朝肖的左上臂猛刺一刀。儿媳妇顿时鲜血喷涌,大声呼救。 很快,公安人员赶到现场马上把肖某送医院抢救治疗,同时将沈祖富抓住。经医院诊断:儿子沈德军构成轻伤,儿媳妇肖某构成重伤。 3月26日,老子沈祖富站在刑事被告席上接受司法机关审判,自己的儿子、儿媳也同时提出了赔偿要求。 法院认为,沈祖富与家人因生活矛盾发生纠纷,采用过激行为,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沈祖富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于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沈祖富有期徒刑3年6个月;赔偿儿子沈德军7637.53元;赔偿儿媳肖某23651.32元。 日报记者 郑燕军 通讯员 梁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