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通讯员谢爱华)“我不用花一分钱参保,住院就得报销了将近一半的费用,幸好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月15日下午,在县医保中心,大埔镇居民叶新凤得知自己可报销951.4元的住院费用时高兴不已。 叶新凤是今年1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日,身患二级残疾的她因病住院治疗。虽然医疗费用花去了2265元,这对于并不富裕的叶新凤一家来说,也算是一笔大开销了。4月15日,叶新凤来到县医保中心,凭一张住院费用清单,再填写一份申请表,10分钟不到,就完成了住院费用报销手续,领到了951.4元。据了解,叶新凤是县里第一个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城镇居民。当天,像叶新凤一样,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医疗费用的参保居民还有不少。目前,县医保中心已为参保居民报销了3000元医疗费用。 据悉,柳城县自今年1月底率先在我市开始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县医保中心通过发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单和现场咨询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同时,该县还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低保居民、重度残疾居民、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均由财政全额补助,身患二级残疾的叶新凤也得到了财政全额补助。由于政策扶持到位,该县居民参保积极性高涨,目前,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3000余人。 县医保中心有关人员表示,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医保工作机制,使参保居民可以像参保职工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结算医疗费用时,凭《柳州市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证》和IC卡对统筹基金应支付的部分进行直接记账,居民只需缴纳个人应自行承担部分的费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