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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证实 鱼塘确是李先生所租
2006-09-04 23:10:44 阅读: 来源:柳州晚报
新闻追踪)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证实   鱼塘确是李先生所租

记者 张志军 实习生 黎鹏

    晚报讯  8月31日晚报5版以《鱼网撒下去 纠纷收上来》为题,报道了静兰村有人因为在一张鱼塘收鱼时发生纠纷的事情。8月31日下午,记者又来到了静兰村,向当事双方了解后续情况。记者还向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求证,该中心表示,鱼塘确是由他们承包给李先生的。

   鱼塘承包方李先生称,8月30日下午,市土地中心两位工作人员带来了他所签的合同。记者看到,合同是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与李先生签订的,承租期从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31日,每年的年租金为2400元。但静兰村村民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表示质疑。村民说,8月30日上午民警调解时,双方约好下午由承包方李先生和出具合同的发包方一起到静兰村委调解,但一直没见对方来。直到下午5点多钟,村民来到鱼塘,看到有两个人刚走。李先生说两人是土地中心的工作人员,是来送合同给他的,而且合同中“保证金”一栏是空白的。为此,村民对这份租赁合同的真伪提出了质疑。承包方李先生则表示,2005年开始租赁的时候,他并没有马上和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签订合同。到了2006年,他觉得还是签合同比较保险,所以就在今年年初与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签了这份租赁合同。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一位负责人,其介绍说,鱼塘原是当年电化厂向静兰村征用的土地,因此也是归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管理。合同是中心与李先生共同签订的。至于“保证金”一栏为何为空白,这位负责人说,当时李先生已在塘里养了鱼,资金有些紧张,所以就没有收取李先生的保证金。
责任编辑: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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