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全都“没花钱”
日报消息(记者曾繁华、通讯员廖益路)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十年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从2004年7月1日至今,我市临床用血全部来自适龄公民自愿无偿献血;越来越多无偿献血者的一次献血量由200毫升变为400毫升;实现了无偿献血由城市向农村拓展的转变;实现了机采成分血由有偿向无偿的转变;街头流动采血人数大幅增加。 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2001年7月29日,自治区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广西血液中心明确献血工作目标,部署落实任务和措施,并不断掀起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热潮。2004年下半年,广西血液中心不管是双休日还是节假日,每天都派出5辆采血车和近30名工作人员,到街头或单位进行无偿献血宣传和采血。随着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居民献血观念发生了改变,当年无偿献血人数突破5万,自2004年7月1日起,我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有效保障了血液安全和临床用血需求。2007年,每次献血量达400毫升的人数占献血总人数的60%。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了无偿献血者行列,2007年农民献血人数已占献血总人数的30.24%。到街头献血成为了许多市民献爱心的一种方式,2006年街头流动采血29566人,2007年增加到41802人。 《献血法》实施十周年,正值国庆长假,我市共有1093人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达350600毫升,暂时缓解了用血紧张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