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柳州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在市房产办证分厅正式开展。我市是全区第二个开展此项业务的城市。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具体组织两家商业银行开展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这是我市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一项重大举措。 该业务由柳州市商业银行和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二手房交易双方存入保证机构的交易资金进行监管。保证机构在两家银行分别开设“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买卖双方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必须通过此账户进行。办理过程中,两家银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房产交易进度办理资金存储和划转。经市房产交易所及保证机构确认交易完成后,才能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卖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只有交易双方,没有第三方监管。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同时借鉴沿海城市和南宁等地的成功经验,我市由政府引导,搭建平台,推行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市建委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对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这一业务由买卖双方自愿选择,通过第三方监管,进一步规范交易结算资金管理,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建设厅房产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柳州是全区第二个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城市。下一步,全区将做出更大的努力,力争在有条件的市尽快开展此项业务。同时,区建设厅正在起草“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现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日报见习记者 王世峰 报道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