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自9月份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查处问题猪肉400多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537公斤,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78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13起,药品、医疗违法广告案件9起,罚款8万余元。
在专项行动中,市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273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22974户次,检查各类市场897个次,整治重点区域123处,并相继开展了肉类市场、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市场、茶叶、花生油市场、电动自行车市场、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药品、医疗广告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加强主体资格审核监督
专项行动以来,各工商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逐户核实主体资格,摸清底数。经清理,全市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户20756户。全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7个,集贸市场185个,商场24个,超市264个。行动中,清理、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的小商店、小食品杂店、小摊点132户,吊销营业执照86户。通过逐级签定责任书、统一规范业户台账、建立限时整改制度、加强市场巡查力度等措施,目前全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达91.8%,集贸市场达76.2%,社区食品经营店铺建立进货台帐制度达92.3%,街道食品经营店铺达93.9%,乡镇食品经营店铺达89%,。
把好商品质量准入关
在加强对食品等商品的准入和退市的监管工作中,各工商所要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必须上墙公示,市场开办者为商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经营者对商品质量负全责,把好商品质量的准入关。
以肉类监管为例,市工商局以鱼峰工商分局为试点,推行“场厂挂钩”制度。该分局各工商所与市区3家机械化定点屠宰厂、辖区20家超市和农贸市场三方,签订了猪肉经营、监管的“场厂挂钩”协议书。通过推行“场厂挂钩”制度,鱼峰辖区力争实现猪肉经营市场准入率、协议准入率、问题猪肉强制退出率、挂牌经营率、责任履行率均达到100%,有效杜绝病害肉、私宰肉进入市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在农村商品销售方面,鹿寨县工商局推行农村连锁店,构建起农村连锁经营网络。该县朝阳超市加盟店已发展到了107家,加盟店的主要商品由总店统一配送,按照统一标准开展业务,保证了加盟店商品的质量关,并从源头上杜绝假货和劣质商品流入农村。
抓好各个环节整治
自9月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工商局联合市质检部门对瓶装饮用水、乳制品及含乳饮料、碳酸饮料、葡萄酒、月饼、茶叶等进行了抽样检验;配合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联合质监、公安部门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配合公安部门查处一起电线电缆案件,货值10余万元。同时,还加大了对食品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一起价值20余万元的无合法手续冷冻猪脚、鸡爪案件;立案查处了12起涉嫌侵权啤酒案件,查扣啤酒3000多件,啤酒商标9万多套。
下一步,市工商局还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品具等重点产品的整治。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还将进行重点检查,并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的安全整治。
日报记者 廖婧 通讯员 王瑞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