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 萍 记者 唐小玉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局获悉,近日区财政厅、区交通厅下达关于2007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第二批补贴资金的通知,我市(含六县)将有1606辆出租车、714辆农村客运车辆和292艘机动渡船获得燃油补贴。
所了解,10月31日成品油价格再度上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有关意见的通知》精神,中央财政继续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和出租车给予补贴。
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是:2007年10月31日在册,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投入营运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每辆车每个座位补贴8.3元; 2007年10月31日在册,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投入营运的出租车,每辆车补贴271.2元;在岛屿与岛屿之间以及在城镇、农村地区以机动渡船从事客运活动,在当地航管部门的调查登记期间(2007年8月23日至8月25日)、船舶营业运输证有效期限至2007年8月7日(含)以后的经营者,以及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限至2007年8月7日(含)以后的义渡管理者,每客位补贴14.42元。以上各项补贴均为一次性补贴。
目前,市交通局运管处、航务处正在核对获得此次燃油补贴的名单,并将于近日将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