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通讯员梁健、罗耀辉)从昨天起,交警部门开始试行信函告知被电子警察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首批600封《交通违法通知书》上午已经从邮政部门寄出,只要相关当事人在车管所登记的地址正确,将在两天内收到交警部门寄出的《交通违法通知书》。
据了解,对电子警察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信函告知,是交警部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十条措施”中完善告知制度中的一项。过去,对于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主要是通过电视播发、报纸刊登和提供互联网查询等方式来告知,但这些告知方式对于一些不经常看电视、报纸或不会上网的市民,难以及时获得告知信息。为解决这个问题,交警部门决定从今年起试行信函告知,让当事司机及时得到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信息。
今年4月,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信息将实行信函告知后,便与邮政部门取得联系,两部门研究制定了可行方案。目前试行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部分车主在车管所登记的地址与现住地址不符,造成信函无法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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