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记者王茜报道: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昨天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柳珠、徐伟崇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覃鸿全、梁爱凤、何庆荣、蔡小琪、苏爱群,秘书长陈国智出席会议。 副市长覃国安、严世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恃群,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阳永乐,市规划局、市环保局负责人,市辖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办事机构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依次听取了副市长严世明受市长陈向群委托所作的《关于申请批准将市防洪堤二期工程项目农业银行贷款还贷资金列入同年度财政预算的请示》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志明所作的有关请示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甘景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碧水蓝天”工程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规划局局长叶耀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完善“百里柳江”景观控制概念性规划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韦建军所作的《关于视察“碧水蓝天”工程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的提请报告。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表态发言。 会议经过分组和联组审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本级财政为防洪堤二期工程项目归还农业银行贷款并列入同期年度预算的决定》,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从2007年起至2015年将市防洪堤二期工程贷款还贷资金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常委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