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记者黄拥军、通讯员王健报道:今年是国家规定的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最后一年。昨天上午,记者从全市在建工地劳动用工管理员大会上了解到,经过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我市建设领域1.5万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今年上半年,新接到的158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2202人,金额达1324.57万元。 在近几年不断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市加大了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核心的维权工作力度,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大会,对建设领域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进行了周密部署,为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了保证。 与此同时,重点抓了农民工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落实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在每月5日前将《农民工花名册》或《农民工增减花名册》上报劳动监察部门,为劳动监察部门较全面掌握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的动态、有针对性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了保证。在去年出台《柳州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与建设领域各施工企业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强制性规定:6月底以前,各在建工地建立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必须达到从业人数的60%以上。 通过实施上述一系列有力措施和加强日常的巡视检查,今年上半年,我市建设领域农民维权工作,除100%实现了同期新接到的工资拖欠投诉案件的清欠外,全市154个在建项目中有116个实现了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平均建卡率达65.79%,高于上半年责任目标近6个百分点,劳动合同签订率也达到95%以上。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透露,今年上半年,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一些存在的问题仍显得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部分建设单位上报农民工花名册时,不实事求是;有些项目办理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率偏低;一些项目完工、退还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后,还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一些项目办理了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后,不把工资卡发给农民工,而是发给包工头,由包工头到银行统一领钱等。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上述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在下半年要进行一次全市性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按季结清”,防止和严禁出现新的拖欠,力争使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的建卡率达到80%以上。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还将进行诚信档案记录,并通报给建设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