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可持证件到社区办转换手续
记者 赖柳生 通讯员 周日任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我市参加原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者,还没有转换成居民医保的请尽快办理,以便及时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蓝志成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原来的未成年人医保被居民医保涵盖,统一执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后,我市不再按《柳州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理未成年人新参保手续,已按该《办法》参保的人员,不需缴纳今年的费用,20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享受相应待遇。2009年继续参保的未成年人按《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保险费用。
市医保中心提示,小孩已经参加了原来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因各学校已经放假,家长应及时到所居住的社区办理转换手续并领取新的居民医保证卡,家长要向社区提供小孩的学生身份证件(如校牌、学生手册、学费缴纳单等)、户口本、原医保证,可不与家庭捆绑,不需要缴纳今年的保费。
转换成功后,下学期开学只需在学校缴纳明年的25元居民医保费用,2009年就可以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果小孩还没有上学,或者已经年满18周岁的,或者是外地户口的,请家长持相应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管理科)办理转换手续。如果原来参加未成年人医保是父母单位统一办理的,单位也可以收集相应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统一转换。而原来的未成年人医保,个人账户仍有钱的,到时会转入新的居民医保卡里继续使用,直到用完为止。目前整个转换系统正在升级调试,账户余额转换成功后,医保中心将在媒体上告知,敬请读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