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惹祸竟让人冒名顶替
记者 李书厚
晚报讯 晚报3日以《大货车侧翻“撕裂”大巴》为题,对柳南高速公路柳州出入口匝道转弯处,一辆大货车侧翻刮对一辆大巴车,造成大巴车上1死4伤的交通事故进行了报道。昨天,记者从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获悉,办案民警火眼金睛,结果查实这起事故大货车的肇事司机,竟然是让人冒名顶替的。而真正的肇事者是没有驾驶证的货主姚某,目前姚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在事故当天,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一位姓韦的男子自称是大货车司机,并称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大货车在经过出口匝道转弯处时,为了避让路面上的一块小石头所致。但韦某当时并未能给记者指出小石块所在的具体位置。
民警介绍,当时他们赶到现场,让肇事大货车司机出示驾驶证时,尽管韦某很“爽快”就交出了驾驶证,并陈述了事发情况,但让民警纳闷的是,从现场发生情况的痕迹来观察,根本不像是一个跑长途运输大货车司机的所为。原因是出事匝道是一个“魔鬼弯道”,非常弯和陡,一般的大货车司机,在经过该弯道时,都会下意识地减速,何况进入弯道前还有不少减速带;即使发生危险,也应该懂得采取紧急措施避让,但从现场的痕迹来看,一点紧急刹车的痕迹都找不到,另外,韦某所说的是为了避让路上的小石块,导致车辆侧翻,但经民警巡查,出事路段根本没有石块。
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调查得知,大货车司机韦某,柳江县人,姚某不仅是货主,还是韦某的老板。5日下午,在得知这起事故已造成大巴车上一名乘客死亡的消息,韦某害怕承担责任,不得不开口向民警供认:“不是我开的车。”5日晚上,民警连夜对姚某进行询问,直到昨天凌晨4点多钟,姚某才供认他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事实。
据了解,姚某是来宾忻城人。事发前从南宁出发,准备到柳江县。从柳南高速路宾阳路段起,姚某就开始无证驾驶大货车,直至出事。出事后,姚某赶紧让随行司机韦某顶替。这起事故大货车一方负全部责任。
而据民警分析,如果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根据规定将不予赔偿。目前,姚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