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首日不少交通事故责任人初尝“甜头”
见习记者 旷瑞芝 通讯员吴筠娜
晚报讯 事故车停放路边,当事双方争执不休,造成堵塞交通,令过往行人车辆等得心烦气躁,想必不少市民都有过这种经历。而5月10日杨先生却有不一样的感受,他是第一个体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双快)便民服务的市民。
10日上午8点40分,杨先生驾驶摩托车在北雀路木材厂路段拐弯时,与一辆高顶篷车身轻微相擦。报警后,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柳北中队和保险勘察定损人员立刻赶到现场。在确认杨先生负全责后,双方达成协议,由杨先生赔偿150元给对方。保险勘察定损人员告诉杨先生,由于他已向人保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可以享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柳州分公司共同推出的“双快”便民服务,不需要提交交警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只是出示报单、驾驶证、行驶证拍照留存,双方签订协议书后,杨先生先垫付150元,保险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汇到他的银行账号。
10日上午11点40分,潭中西路某露天停车位,一辆轿车在泊位时撞到旁边的一辆奇瑞轿车。接到报警后,记者与交警、保险勘察定损人员一起赶到现场。询问、取证留存、签订协议,处理完整个事故只不过几分钟。当事人刘女士惊讶地说:“没想到处理得这么快,真是太好了。”
而在未实行“双快”便民服务前的5月7日,市民胡小姐驾驶汽车在潭中高架桥下非机动车道借道通行时,汽车后视镜将一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带倒。胡小姐当即提出带这名妇女到医院检查伤势,但该妇女表示只需给予500元经济赔偿即可。胡小姐认为对方要求太高,想起自己购买了交强险,于是按照规定报警并通知了保险公司。交警及保险公司人员赶到现场后,认定胡小姐负全责,并要求她陪同受伤的潘女士前往医院诊断,其间产生的400余元医药费及250元误工、赔偿费全部由胡小姐垫付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这起事故处理过程历时4个小时,过后胡小姐还需将所有单据交给保险公司再理赔,比起“双快”服务慢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