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无法出示购车证明,车库管理员拒绝支付赔偿金
记者 许寒秋
晚报讯 在一个据称从未发生过失窃的车库里,市民谭女士发现自己的电动车“失踪”了,昨日,因为拿不出购车发票而拿不到赔偿金,她与车库管理员发生了争执,甚至惊动了110。究竟是怎么回事,电动车丢没丢呢?
车库“失窃”
当天记者来到谭西小区时,只见物业管理处旁的车库边,几名居民在议论纷纷,一名姓陈的居民向记者介绍了事发的情况。
当天下午约3点多钟,谭女士带了一名男子向当时值守车库的郭阿姨索要之前约定的1900元赔偿金。但因为拿不出购车发票,双方发生了口角,随同谭女士的男子怒气冲冲地操起板凳向郭阿姨砸去,一旁抱着孙子的李阿姨见状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闻讯赶到现场的民警将双方带回西环派出所调查,随后记者在该所见到了谭女士和郭阿姨。
谭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电动车是两年前购买的。3月17日,她照例把电动车停放在了小区物业管理处旁的车库,不料18日早上带生病的儿子到社区医院看病回来后,却意外发现车库内14号车位空荡荡的,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谭女士立即找到了郭阿姨,但郭阿姨表示前一天并没有看到谭女士将车停进车库,更没有看到有人偷车;对此,谭女士很气愤,毕竟该车库长时间没有实行收发牌管理,本身就留下安全隐患,郭女士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意见不一,并为此发生了争吵。
之后,在物业管理处的出面协调下,双方同意由郭阿姨赔偿给谭女士1900元钱,但前提是必须提供出购车的证明。可是谭女士回家后,却发现购车的发票丢在了被盗的电动车上。28日下午,她找到郭阿姨索要赔偿金时遭到拒绝,不料发生争吵后郭阿姨先动起了手。
车库管理员喊冤
对此,郭阿姨大喊“冤枉”。
郭阿姨告诉记者,车库不实行收发牌已经有好几年,但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失窃案。车库白天由她一个人值守,晚上由另两位阿姨值班,所以尽管车库有两层,但同时兼顾是绝对没有问题的。郭阿姨还说,上层车库只有一个出口,只要有人进出都能看得到,而且谭女士的车位在车库中部,“靠门边的新车都没有被盗,怎么惟独她的旧车就被偷了呢?”
车库管理人员和居民发生纠纷,物业做何看法?记者采访了管理处的主任。据其介绍,车库自去年起已由郭女士承包,但从建成至今,绝对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盗窃案,至于为何不实行收发牌管理,主任称因为“停车的人就这么几个,早就脸熟了”。但她也承认,这的确为管理遗留了隐患,但对谭女士以这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她表示并不认同。
(报料人刘先生奖励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