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野树也要办手续
通讯员 周润芝
晚报讯 两株深受小区居民关爱的野生泡桐树,一夜之间被人砍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园林中队的执法队员接到投诉到现场调查,很快查到砍树的人。对执法人员的处罚,砍树人唐女士感到非常委屈,认为自己是为了小区的安全。可城管人员说了,依照有着条例,无论砍伐国有、自种、野生的树木,均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在广雅路南一巷4号居民区内,有两株枝繁叶茂泡桐树。平时,小区的居民对这两株野泡桐树也格外关心,自发浇水施肥。但3月17日这天,这两株泡桐树突然不见了。小区居民立即向市政府热线12345进行举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园林中队的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在居民区西侧围墙边的这两株泡桐树高约2米,直径分别为8厘米、10厘米,是被小区居民唐女士砍伐的。唐女士说:居民区前后有两扇大门,平时没事的时候后门是紧闭的,由几名保安负责看守前大门。一但有小区居民车辆进入,保安只能放空前大门的看护,开启后大门。这样一来,小偷就有了可乘之机,放置在小区内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时有被盗情况。治安问题十分严重,可由于经费紧张,小区没有专业的物业管理。这两株野泡桐树正好生长在小区西侧后墙边,给小偷翻墙盗窃提供了方便。为了小区安全,她好心组织家人把两株野泡桐树砍了。
唐女士感到很委屈:“我砍的是野树怎么就违法了呢?”“砍伐野树也需办理相关手续,没有办证就算违法。”执法人员答道。念唐女士是为了小区的安全,且认错态度良好,最后给予唐女士最低的行政处罚。
相关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种植的树木,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均不得擅自砍伐或移植。因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