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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打伤”越来越多女性

2008-03-10 10:4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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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提醒受害者注意收集证据正确维权,建议各方齐抓共管将它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记者 许寒秋  帅君/文  黄孝邦/图

    核心提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当这个本应饱含温馨和睦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暴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被迫面临暴力的一方,在家庭维护失控的同时,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暴力呈现出新的特点,成为了威胁家庭安定的一大因素。面对家庭暴力,你是选择沉默还是举起法律武器呢?

                        家庭暴力就在身边

    “离婚时我什么都没有,现在虽然是租房子住,但觉得很开心!”自从与丈夫离婚后,今年50岁的覃女士日子虽很清苦,但彻底远离了丈夫长达20多年的家庭暴力阴影,她的内心有说不出的高兴,7日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上世纪80年代,覃女士不顾家人的反对,与是同班同学的丈夫结婚了。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婚前婚后竟判若两人,恋爱时百依百顺的他在婚后竟变成了一个稍有不顺就动手打人的冷血动物。

    婚后半年,因为家庭开支等琐碎事情,丈夫对已有身孕的覃女士一顿拳脚相加。覃女士默默忍受,本以为丈夫只是一时之气,等孩子生下来一切都会好的,可她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一来怕单位知道太难看,二来担心孩子成长受影响,我只能忍!”20多年来,覃女士也想过离婚,可每每想到这些,她还是忍住了。直到20多年后,在工友的劝说下,她才鼓起勇气走进市妇联维权。

    女律师维权团团长张素琼律师从事妇女维权20年,在她代理的家庭纠纷官司中,半数以上都是家庭暴力引起的。而在这些官司中,被侵害的对象多数是上了年纪的妇女,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多数妇女在被侵害之后,碍于面子往往不去报警,也没有及时去医院验伤留下病历。因此当她们意识到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时,已很难找到证据证明自己受到过侵害,这给维权带来很大的困难。

                       对家庭暴力大声说“不”

    据市妇联系统来信来访的统计,我市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投诉案件增多。2007年,接待的来信来访共2015件,涉及家庭暴力的占18%。

    对于正面临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张素琼律师建议,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予以调解劝阻,可以上访信访部门;或者向妇联组织投诉,通过妇联组织的协调、督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在适当的时候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权,而不是选择沉默或过激报复。 

    针对家庭暴力大多缘于家庭矛盾的特点,市心理咨询中心首席心理咨询师黄俊娟告诉记者,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间良好的沟通可以使家庭暴力防患于未然。

    家庭生活里,妻子切忌以过激的语言刺激遭遇挫折的丈夫,如果发现丈夫有诸如易暴、易怒等人格障碍,妻子可以建议其到专业的心理咨询中心进行深入细致的心理访谈;而一旦婚姻里出现了第三者,那么夫妻双方应正确审视自己的婚姻,若已不可挽回,就应冷静分手,而不是选择报复的方式伤害彼此。

                       齐抓共管制止家庭暴力

    我市的毛锦华律师指出,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比如,执法部门可考虑增设类似“家庭暴力报警点”等,民警对家庭暴力报警案件做到迅速出警,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社区(村)是家庭暴力的重要发生地,是保护妇女人身权的第一道防线,社区工作人员要关心所在地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调解家庭矛盾纠纷,将家庭暴力扼杀在摇篮中;妇联组织要履行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这样方可形成一个社会、社区、司法、妇联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才能有效地将家庭暴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时,还可以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救助机构、心理咨询站等妇女救助机构,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增强其维权意识。

来源:柳州晚报 责编:陈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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