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日任 记者 赖柳生
晚报讯 新学期开学了,学生的健康保障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市医保中心提示,还没有参加2008年医保的学生,在开学时请到学校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去年10月启动试点以来,受到了市民的热烈欢迎。目前全市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技校,都已启动参保程序。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10万在校学生可以享受居民医保。
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文,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组织经办工作,利用新学期开学,学生入学的时机,做好学生参保工作。市医保中心提示学生及家长,还没有办理医保参保手续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市医保中心的缴费项目显示,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属于低保对象的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政府补助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5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8元,市财政补助37元);其他参保学生,个人缴纳25元,政府补助5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5元,市财政补助20元)。学生参保缴费由学校统一收缴,由学校到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年最高支付限额都是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