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贺韬
晚报讯 16日下午,一个在柳务工人员为了讨要1800元的工资,一时冲动,竟莽撞地砸毁了老板的鱼缸,致使缸内价值5000多元的金龙鱼死亡,结果赔偿了1000元才将此事了解。
当日下午4时许,柳铁公安处治安大队接到辖区一私企业主周某报称:有人在工厂里闹事,把办公室内的鱼缸砸破,造成价值5000多元的金龙鱼死亡。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当民警询问肇事者王某(男、34岁,河南省人)时,王某承认是他砸毁了老板的鱼缸,但他同时还说出了引发事件的原因:“老板拖欠工资,多次上门向老板索要1800元工资,却没能得到圆满解决。”民警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经协商,王某赔偿了1000元给老板周某作为财产损失。
事后,民警告知王某:关于劳资方面的纠纷,可向劳动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由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处理,对于工资协商的问题,不能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同样要付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