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低保中心:基层社区解释工作要到位
记者 赖柳生
热线接入:居住在蝴蝶山社区的谢志光和母亲向晚报反映:去年10月他们只得到低保费23元钱。他们认为是社区扣了他们的钱,因为去年4月至9月,他们每个月是260元,10月却只得这么少的钱,他们不理解。他们说,作为低保户,而且谢志光本人残疾,手脚不灵便很难找到工作,生活很困难,应当得到更多的照顾。
热线出击:记者15日前往原来给谢志光发放低保费的阳光社区。主管社区低保工作的副主任熊秋玲告诉记者,按照居住地申请的原则,随母亲居住在二建宿舍的谢志光及其儿子被列为阳光社区低保户。此前的低保费都是按照规定发放的,他们反映10月只得23元的情况,是因为谢志光的母亲当月退休工资比原来的增加了,按照低保每人每月240元的发放标准,他们3人的低保金应是720元,谢志光的母亲当月退休金是697元,按照补差的原则,当月发放23元低保金是符合政策规定的。
熊秋玲还介绍,针对谢志光的实际情况,社区还帮他联系看单车的工作,并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帮他争取了相应的待遇。从今年1月起,谢志光搬到蝴蝶山社区居住,他的低保金也就在该社区申领。
记者又来到蝴蝶山社区走访。该社区副主任梁峰说,谢志光的低保金从1月份起在他们社区申领,包括残疾补助金100元,猪肉补贴10元都发给了他。
热线回音:市低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在市区城镇居民的收入不到240元的列为低保对象,按照规定的程序,由社区进行入户调查,包括收入、支出等项,登记建档,进行张榜公示,经过社区—街道—城区三榜公示,7天后没有异议的,由城区报市民政局审批,程序严格。
据了解,2007年,我市市区累计有508004人次、251538户次享受了低保待遇;累计发放金额达5472.18万元。低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强调,我市现行发放的市区每人240元/月的低保金,是从2007年4月起提标的;这项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保障的好政策,需要最直接面对低保户的单位——基层社区做好相应的解释,使受益户充分了解政府为改善民生所作出的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