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主:保费太高,赔偿额度太低■出租司机:对其有利;应该建立保险公司垫付机制 记者 李书厚报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这项全新的制度真正在我国实施才一年多,就遭到了大家的质疑。昨天(14)下午,中国保监会召开听政会,并提出“双向调整”即保额提高1倍、基础费率平均下调10%的新方案。对此,我市广大车主及保险公司是如何看待呢? 某保险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中国保监会提出的“双向调整”政策,即保额提高1倍、基础费率平均下调10%的新方案,这一消息目前他也只是从网上看到而已,在没有正式红头文件下来之前,他不愿提过多的看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这“一提高一下调”,对车主的利益显然是增大了。但保险这个行业,是通过“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表现出来,对于交了保费,但一年下来,没有出事的车主来说,似乎觉得吃亏了,但对于出了事得到赔偿的车主来说,那又是100%的好处。 我市私家车主唐阿姨告诉记者,对于她这种工薪阶层的市民来说,每年1050元的保费显然过高了,而6万元额度的保费,又未免显得太低。所以当听说保额拟提高到12万元,私家车保费由现行1050元调低为950元时,尽管相对来说是有所增加和有所降低,但总的来说,她觉得保费还是太高,而赔偿额度还是太低。 市润达出租车杨师傅则认为,保费下调、保额提高,对于出租车来说,非常有利。因为出租车一天24小时都在路上跑,出事的几率明显比私家车高很多。但是他又觉得,每年1050元的保费,对他们来说仍然过高,而保额如果仍然是6万元的话,在出事的时候,所起的作用并不是特别大,尤其是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上,出租车司机最终还得倾家荡产。 另外,杨师傅还告诉记者,在交通法里就已明文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预先垫付医疗等费用,但目前保险公司根本就做不到,为了理赔,车主还得跟商业险那样跑断腿,还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对此,他认为,除了下调保费,提高保额外,更应该建立保险公司垫付机制,成立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督,以保障车主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