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郑燕军)昨天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城中分局的执法人员给一处违法占地搞建材加工厂的业主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业主潘某、杨某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全部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限期治理非法占用的耕地,恢复土地原状。同时两人还被处以罚款8.5万余元。这是我市土地部门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来最新开出的一笔罚单,与此同时另外两起新近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也浮出水面。
今年5月,潘某、杨某非法租用位于城中区牛车坪村第四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办了建材加工厂,占地面积约5848平方米(合8.7亩),国土资源部门5月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仍继续施工,现已建成砖木结构房屋、厂房3间,建筑面积约336.75平方米。依据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显示,该土地地类为旱地,属基本农田保护区。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业主已经建起围墙,在盖起的厂房下已经有一批生产成品,看见土地执法人员上门,一个中年男子说,他是小工,老板已经外出。执法人员将有关书面材料送达给他,让他当天务必告知业主。如果对上述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告知书3天内要求举行听证。
据悉,土地部门近日还将对另外两起违法占地案进行公开查处。这两起案件分别是:
一、柳州市兆利汽配制造有限公司于今年初非法租用位于柳南区柳太路旁太阳村镇太阳村集体农用土地(坑塘水面)办工厂。
二、柳州市启顺汽配有限公司于2005年非法租用位于柳南区太阳村镇文笔村石烂二队集体土地办工厂。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成为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航拍的重点监控对象。今后随着国家对土地使用的严管措施执行力度越来越大,这样的违法占地行为最终结果都将得不偿失,希望违法占地的当事人不要抱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