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赖柳生 通讯员 周德东
晚报讯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对群众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及时依法查处。对检查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支付,对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记入诚信档案,并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本次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包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情况。如建立和执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情况,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情况和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