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行蔗糖价格挂钩联动,实行“水涨船高”、“一分钱一分货”
■不得打“白条”和搞“一口价”
■不得变相调价
记者 赖隽群
晚报讯 我市是产蔗地,眼下榨季即将开始,昨日,市物价局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精神,广泛调查并征求各糖料产区制糖企业、蔗农的意见,经报市政府批准,对我市今年至明年度的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做了新规定:其价格“水涨船高”、“一分钱一分货”,不能打“白条”,更不允许搞“一口价”,也不得变相调整糖料蔗收购价。
具体说来,就是继续实行蔗糖价格挂钩联动,全市统一糖料蔗收购首付价和二次结算办法,通俗地说,也就是“水涨船高”——为维护蔗区正常的收购价格秩序,将上个榨季每吨普通糖料蔗收购价格260元与每吨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3900元/吨挂钩联动,本榨季调整为每吨普通糖料蔗收购价格260元,与每吨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3800元/吨挂钩联动。
当制糖企业每吨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超过3800元/吨时,在每吨普通糖料蔗收购首付价260元的基础上,按6%的联动价加价系数值,与蔗农实行二次结算;而当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低于3800元/吨时,糖料蔗收购价格不再实行二次结算,蔗农也不需将多得的蔗价款退还制糖企业;有二次结算的,在榨季结束后9月底前结算付清。
糖料蔗品种实行优质优价、劣质劣价,即“一分钱一分货”——在普通品种收购价的基础上,优良品种加价分别为15元、20元两个档次。其中,列入加价20元的品种不得超过3个,且单个品种种植面积占我市糖料蔗种植总面积的15%以下;淘汰品种要适当降价。
企业要在糖料蔗进厂后一个月内,将首期蔗款兑现完毕,不能打“白条”,更不允许搞“一口价”等损害广大蔗农利益的糖料蔗收购结算方式,也不得擅自以提前兑付二次结算蔗价款、提高运费等方式,变相调整糖料蔗收购价。
物价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明年8月中旬,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食糖销售价格进行审核,并确定二次结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