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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花苑一条通道归属纷争十年有了定论

2007-11-04 11:5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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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许寒秋

    晚报讯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是市屏山花苑一、二期居民却为一条通道争吵了近10年。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10月28日,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终于确定了通道的归属,并建议老小区遗留的历史问题应协商解决。

   记者目击:早中晚畅通度不一

    记者于10月19日、20日、21日分不同时段来到屏山花苑。该小区属于开发较早的小区,各类设施不完善,车位尤其紧缺,小区空地大部分被利用起来划为停车位,但即便如此还有很多车辆停在路边。
     居民争议的临时车棚位于小区12栋旁,可容纳几十辆电动车停放。19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小区,因为是上班时间,几乎没有过往车辆通行,因此驾车行走在该路段相对畅通;21日中午12点30分,记者又来到这里,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车辆驶至拐弯处时,由于视线并不宽敞,加上12栋有个幼儿园,因此不得不放慢车速以防会车;21日晚9点半,记者再次来到小区,12栋楼下紧挨通道处停有两辆小轿车,路面显得狭窄,车辆经过时不得不打远光灯,以警示前方相向驶来的车辆。

    一期业主:通道属一期,建车棚有理

    “我们是老小区,车位不够,随便停又不安全!”一期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薛师傅告诉记者,当初经过业主委员会商讨,在不占用现有6米宽通道的情况下,决定利用一期12栋旁的小区通道的绿化带搭建一个临时车棚,以缓解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然而,车棚建成后却遭到了二期业委会的强烈反对。二期认为,通道是一、二期共有的,一期擅自建车棚侵犯了二期对通道享有的权利,同时还影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造成安全隐患。
    对此,薛师傅并不认可,他出示了一张一期开发的总平面及总说明图:“图纸上明明白白地标明清楚,通道在一期的红线范围内,应该属于一期业主所有!”

  二期业主:通道属共有,车棚不能建

    提及一期建的车棚,二期业主委员会主任廖师傅有些气愤,他也向记者出示了自己的证据——金运房开与原外贸车队签订的用地协议。
    廖师傅解释说,现在一期的土地是当初金运房开从外贸车队买下的,在用地协议里规定,早就明确将小区的通道定性为公共通道,由大家共同维护,因此不管出于任何目的,一期都不可以在公共通道上搭建任何建筑。再者,金运房开和庄承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同一人,当初金运房开给过外贸车队10万元钱,买下通道的使用权,之后庄承公司开发了二期,那么二期理所当然也享有通道的使用权。
    “车棚方便了一期的居民,但是却影响了二期居民的通行!”廖师傅说。

     规划局:应和平协商解决问题

     屏山花苑的小区通道究竟是一、二期共同拥有还是属于一期所有?记者到市规划局进行采访,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当初的规划设计图并介绍,开发屏山花苑一期的金运房开和开发二期庄承房开实际上是同一家公司,根据图纸上显示,1999年在规划设计屏山花苑二期时,是将其与已建成的一期小区统一考虑的,因此从图纸上可以看到,在二期内并没有任何单独的出口,二期居民要外出,必须通过一期的道路。因此,小区的通道属于一、二期居民的公共通道,由大家共同维护。
    一期居民在公共通道处搭建的临时车棚占用的虽只是绿化带,但从其所处的位置看,正好是道路的拐弯处,居民在取车时难免会影响到过往车辆通行,而且极易留下安全隐患,因此是不适合用来做停车棚的。
    尽管当初一期居民在搭建临时车棚时,是基于为小区居民提供便利的初衷,但是根据有关规定,一期搭建的临时车棚属于违章建筑。而要解决老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要靠一、二期居民和平协商来解决。

来源:柳州晚报 责编:樊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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