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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堤管理处4名干部被“好处费”击倒

2007-10-24 11:3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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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赖隽群 许寒秋 通讯员 文树全 万喻

    晚报讯 防洪堤可以抵御洪水来袭,可我市水利局下属的防洪堤管理处(下简称堤管处)却“贪虫”成“窝”,没能挡住防洪堤承建方人员“好处费”的“袭击”,被“拉下水”,涉案人员之多,让人瞠目。日前,城中区法院、柳北区法院先后做出一审判决,堤管处4名干部刘某、蒋某和覃某、余某的受贿罪名成立。

                         4名干部被包工头用钱“招安”

    让我们来看一下这出丑闻中的“人物脸谱”——

    洪某:承包防洪堤木材厂2标段防洪堤工程的包工头(另案处理),为了能在施工中得到“照顾”,了解标底价,不被卡,或少被卡,用金钱一路铺就“绿色通道”。据他交待,先后有7人被他用金钱“招安”。

    刘春林:原堤管处副主任。2004年至2005年,洪某发出的9000元购物卡、现金的“糖衣炮弹”击中了他。

    蒋耿:堤管处施工管理科科长。2005年春节前夕、去年春节及中秋节前、今年春节前,洪某先后4次,每次以3000元、2000元不等的“好处费”,让蒋耿“倒下”。

    覃家钊:堤管处施工管理科副科长。同样上了洪某的“贼船”,先后3次从洪某处得到共计1.1万元“黑金”。

    余源:农家出身,其履历上获奖颇丰:他的科研成果曾填补国内空白。他履历表上记载的爱好也从曾经的“看书”,变成后来的“善于交际”。

                         家有几十万元,却还向人“借”钱买房

    余源从外单位调到堤管处后,从一个普通科员平步青云,官至堤管处副主任,分管防洪堤的技术和工程建设,实权在握,甚为“肥水”。他先后收取洪某等多名建筑单位负责人的“加料信封”、好烟、好酒、好茶、好油,甚至让他人帮他付医药费——

    他几次去医院、药店看病买药,碰到防洪堤工程承建方负责人,人家直接从钱包里掏钱出来“孝敬”他,他也照收不误。行贿者把钱放到他的车上,办公室报纸下,他有时说声“谢谢”,有时什么也不说,就笑纳了。

    “人给我好处,我为人办事”,他的“灰色收入”共计1.98万元。

     其实,他的家底还算丰厚,有几十万元积蓄,却还向有业务往来者“借”钱买房,开口就是5万、10万。而对方因为有求于他,也索性把这当成“前期投资”,向他提出,买房不用按揭,大家出钱给他,以后防洪堤建设让他帮忙。

     彼此间心领神会,“借”钱者甚至撕掉了他的借条。

     “我认为他是在以借钱的名义向我要钱。”“借”钱者张某这样向检察机关交待。

                   群众举报,这窝“贪虫”罪行败露

    今年6月,有群众向市检察机关举报,这窝“蛀虫”的罪行方才败露。

    检察机关先后对刘某、蒋某和覃某等人采取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此间,刘某等人主动退还了全部受贿赃款,庭审时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均承认。余某在被司法机关传唤,尚未受到讯问时,主动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罪行。

    城中区法院、柳北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检察机关尚未立案、未采取强制措施前,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依法可免除处罚。蒋某和覃某、余某则被认定为自首,因他们积极退赃,依法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于是,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罪名成立,免于刑事处罚。蒋某和覃某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4人的退赃均被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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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堤管处负责人称:“窝案”未冲击堤坝安全

    防洪堤不会是“豆腐渣”

   记者 赖隽群

    晚报讯 防洪堤经济“窝案”的曝出,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民间争论不休。而其中,防洪堤的质量是否过硬?又是市民最为关心的。对此,昨日下午,防洪堤管理处负责人称,防洪堤质量可放心!

    曾在水利局任要职的一位退任领导向记者表示,他们一帮退休的工程师对本案很有看法:过去,他们连一个小“信封”都不敢碰,现在这些人却……记者还发现,我市的街头巷尾、网上论坛上,人们也都在议论:堤管处为什么会出现此种经济“窝案”现象?部分管理人员出现了腐败现象,那么,抵御洪灾的防洪堤工程会不会是“豆腐渣”工程?会不会哪一天出现意外?

    昨日下午,堤管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关于防洪堤的安全质量,市民尽可以放心。因为从建堤之初,堤管处就很重视防洪堤的质量问题,提出了“建一个安全的堤”的口号。

    本案中,行贿者提出,行贿是为了不被卡,或少被卡?那是否“卡”成了业内的一个潜规则?针对记者的疑问,这位负责人说,不存在“潜规则”,这只是一些承建方一厢情愿的想法。本案的发生,是因为个别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不能把握自己,处理不好,没有抵制住诱惑。之前,单位对此已经有所察觉,但重视不够。

    负责人说,本案也给堤管处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为此,堤管处已经组织职工对此进行了反思,教育好职工哪些事不可以做,工作时和八小时以外,都要用好权,慎用权,坚持原则,管好自己,约束好自己的行为。

    负责人表示,此外,堤管处还将从制度建设上加强廉洁和反腐教育,以及来自内部、组织、群众、舆论的监督。干部队伍、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也都将严格按照国家规程规范和法律的规定来实施,做到严格要求,用制度管人。

 
  “非常时期”不好说

    记者  李书厚

    市防洪堤管理处一下子被查出这么多“蛀虫”,该处现任领导是如何看待和加强反腐自查力度的呢?昨天上午,记者就此找到市防洪堤管理处。

   “领导都出差了。”记者找到该处办公室,一位办公室负责人说到,当记者表明要采访时,该负责人漫不经心地说到:“现在都已经够乱了,再报道也只能是画蛇添足。”随后这位负责人就离开了办公室。

    “还有负责人在吗?”记者进入办公室向一位女工作人员询问。这位女工作人员一开口就说:“现在是非常时期,不好说。”记者就反问她,何以说是“非常时期”,这位女工作人员对此选择了沉默。 
 
      防洪堤“窝案”已有10人“落马”

      记者许寒秋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市防洪堤经济“窝案”涉案人数已达10人:

      吴某   原防洪堤管理处主任,现逮捕在押

      刘春林 原市防洪堤管理处副主任,受贿罪名成立但免于执行

      蒋耿   原市防洪堤管理施工管理科科长,判受贿罪名成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覃家钊 原市防洪堤管理施工管理科副科长,被判受贿罪名成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余源   原市防洪堤管理处副主任,被判受贿罪名成立

      杨某   原市防洪水堤管理处总工程师,现逮捕在押

      莫某   原市某大型建筑企业经理助理,现已取保候审

      洪某   原地区水利局副局长,现已理取保审

      张某   原市防洪堤管理处财务人员,现已取保候审

      蓝某   原防洪堤管理处财务科长,现逮捕在押

      市反贪局有关人士表示,综观我市历年的经济案,无论从涉案人数还是涉案金额,防洪堤经济“窝案”并不算是最大的一起,然而它仍然为诸多市民所关注,主要还是因为其涉案人员和单位的相对特殊性。防洪堤对于柳州而言意义非凡,它不仅是市区的一道景观,更是一道平安墙,为柳州百姓抵御洪水侵袭提供有力的保障。

     今年6月,市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在市院检察长及反贪局统一部署下,改变各基层侦查部门单兵作战的工作模式,立即调动两级检察机关的侦查力量,成功将一个串案在短时内突破。之后又对案件进行分流,由市院和几个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分别处理案件;各公诉部门接案后启动快速办案机制,将案子迅速审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部分案件已办结,其余案件仍在紧锣密鼓的审理中。

 

来源:柳州晚报 责编:陈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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