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李兆林) 9月28日本报以《劫匪庭审放弃为自己辩护》为题,报道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河西小区“5·14”入室抢劫案,15日,犯罪嫌疑人诸葛庆被一审判决犯有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赔偿韦女士经济损失15739.27元。
今年5月13日21时许,29岁的诸葛庆来到河西小区东区1栋,撬窗入室进入韦女士家。韦女士回家后,诸葛庆又趁她熟睡,用绳子捆绑她,逼她说出银行卡密码。第二天早上,诸葛庆又用封口胶封封住韦女士的嘴,这才离去。直到韦女士挣脱绳索,向姐姐呼救,这才得救。
诸葛庆取走了韦女士工行卡里的5000元,并戴头盔,用该卡到工贸大厦买了一条72.6克、16348元的金项链。接着又到黄村一带豪赌,并把金项链也押出去了。
被抓归案后,诸葛庆没请律师,并放弃了为自己辩护,同意赔偿韦女士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诸葛庆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他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