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起办理牌证换发手续
通讯员 梁健 王强
晚报讯 近日,经过交警部门和农机部门组织协调,全市低速载货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档案和驾驶员档案,正式由市农机管理部门移交至车管部门,这项档案移交工作目前已经全部完成,从10月12日起,上述车辆车主或驾驶人可持有关手续前往车管所或六县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就上述车辆的牌证换发程序,交警部门作出了解释。
原交警部门核发的拖拉机牌证换发
如果你的拖拉机和拖拉机驾驶证是市车管所、六县交警大队核发的,那么你应该按如下程序办理换发牌证手续:
1、拖拉机号牌和行驶证换发:车主到当地农机部门办理。
2、拖拉机驾驶证换发:
如果你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只有大型拖拉机(G)、中型拖拉机(H)、手扶拖拉机(K)三种车型的,可以持驾驶证及交警部门已移交的驾驶人档案到当地农机部门,免考试办理。
如果你的驾驶证除上述G、H、K三种准驾车型外,还有其他准驾车型的,需要先到车管所或六县交警大队办理“驾驶证基本信息”凭证,再到当地农机部门免考试办理。
另外,农机部门核发的拖拉机牌证和驾驶证,这次不用换发。
原农机部门核发的农用车牌证如何换发
如果你的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原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以及2004年5月1日前入户超标的小型多功能拖拉机行驶证或驾驶证,是农机部门核发的,那么应该按如下程序办理换发牌证手续:
1、车辆号牌和行驶证换发:车主持原车辆的行驶证到车管所或六县交警大队办理。
2、驾驶证换发:如果你的驾驶证是G、H准驾车型,并且长期驾驶多功能拖拉机的,你可以先到农机部门办理“驾驶证基本信息”凭证,再持原驾驶证前往车管所或六县交警大队免考试换发。
交警提醒驾驶人,上述驾驶证换发工作必须在11月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