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兆林报道: “你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28日中午12时,在城中交警大队,交警在对一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酒鬼”进行宣布后,将其送往拘留所。这是城中交警大队今年以来实施行政拘留的第100名醉酒驾车者。
被拘留者李先生是广西扶绥人。据他说,他驾车带几名朋友去桂林旅游,27日晚到柳州。在西环路某美食城饮下1瓶半啤酒后,晚11时许,又驾车带朋友一同到江边看风景,在江滨路被执勤交警拦下。
据城中交警大队警官介绍,经市防疫站抽血化验,李先生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40毫克,属于醉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据城中交警大队彭大队长介绍,从这几年的交通事故分析,因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起数占交通事故总数的比例较大,城中区今年的第一起交通死亡事故就是因醉酒驾车导致。今年以来,城中交警大队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打击力度,从严查处酒后驾车行为。据统计,截止8月8日,该大队就查获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332起,暂扣驾驶证421本,暂扣车辆1119台,使酒后驾驶的高危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