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已成为本地交通肇事的“头号杀手” 通讯员 梁健 甘彦昌 据我市交警部门统计, 截至8月9日止,全市今年发生立案上报道路交通事故225起,造成132人死亡,265人受伤。其中,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107起,造成59人死亡,112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数,均占四成以上。摩托车已成为了我们柳州交通肇事的“头号杀手”。 七起重大交通事故摩托车占四起 在市公安局交警事故处理大队的档案室里,随意翻开一本重大交通事故档案,都可以见到一幅幅摩托车事故发生后血淋淋的图片。据统计,7月29日至8月4日七天内全市发生的七起重大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的就有四起。 7月30日21时15分许,刘某驾驶桂BQ931×号二轮摩托车,在柳南区沿西堤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某房开公司门前路段时,撞上道路旁的栏杆,造成摩托车车手刘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7月31日19时45分许,吴某无证驾驶无号“富士达”牌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三江斗江至和平乡道上,至斗江镇白言路段时,正面撞上一辆车号为桂02-7017×的多功能拖拉机,摩托车车手吴某当场倒地身亡。 8月4日22时40分许,胡某驾驶车号为桂BMJ72×二轮摩托车,沿国道209线由沙埔街往鸡公山方向行驶至柳城县2918km+700m路段时,撞上同向在路边行走的一男子,造成该行人当场死亡,摩托车手胡某也受了伤。
六种违法引发摩托车事故最多 据交警部门统计,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让行和违法变更车道六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重大事故最突出。 交警告诉笔者,在日常查纠违法过程中,因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被查处的以摩托车驾驶人居多,在六县的国道、省道以及市区城郊结合部,经常可以查到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因此,交警也把查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放在偏远的道路上。 酒后驾车极容易引发事故,不少司机都明白这一点,但一些摩托车驾驶员自认为摩托车操作简单,只要自己小心一点就不会出事。但事故往往就在这一念之差发生了。仅7月份,交警就查处了酒后驾车违法418人次,这些违法者中以摩托车驾驶人居多。
六个时段摩托车事故高发 通过对今年以来摩托车事故发生时间的分析,交警发现,全天有6个时段摩托车死亡事故最为突出,分别是14是至15时、17至18时、21时至22时、22时至23时、凌晨2至3时和清晨4时至5时,这六个时段共发生摩托车事故44起,造成3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1.12%和50.85%。 其中,21时至23时摩托车死亡事故是最多的,而这个时间段正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期,尤其是摩托车酒后肇事大多数就发生在这个时间段。事故处理民警分析,由于摩托车车身窄,占路面积小,行驶中路线灵活,速度快。尤其是一些车手喝酒后,容易出现随意变更车道,见缝就钻,不按规定路线超车超速行驶。加上夜间视野狭窄,清晰度不良,对事物难以辨认,一旦行驶到复杂路段、路口、岔路口、转弯处时,遇有紧急情况,车手无法及时观察、获取足够的道路信息,难以对路面情况做出准确判断,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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