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丁晓报道: 近日,家住石碑坪镇的陈某兄弟来到了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向民警申诉其遇到的烦心事。原来,在今年3月份,两兄弟结伴到二手车市场,挑中了一辆五菱高项篷,经过与车主石某讨价还价,以15000元的价格成交。收到钱后,石某将行驶证交给他们,兄弟俩高高兴兴地将车开回了家。谁知到了7月份年检车辆时,被检测站工作人员告知该车在今年1月份有3起电子警察拍摄的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两兄弟顿时傻了眼,拿着申诉材料来到了法制科,请求免予处罚。
法制科民警答复:这3起道路交通违法的处罚不能免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如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陈某在购买车辆后,车辆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应及时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由于陈某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法制科对他的陈述无法采信,这3起电子警察拍摄的交通违法需缴纳罚款600元,记3分。
当民警询问两兄弟是否知道购买车辆要办理变更登记时,哥哥道出了实情。当初这两兄弟也想办变更登记,但卖主石某“好心”劝他们“办变更登记手续要交二手车交易税,很不划算”,并拍着胸口保证,“车辆有什么问题,只管回来找我”,还留下了手机号码。谁知发现问题后,再拨打该号码已停机,按身份证地址查找石某已搬迁,原以为可以节省200余元,现在却要缴纳600元,真是得不偿失。
民警提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因此,在购买二手车后,为维护自身利益,还是及时办理变更业务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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