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繁华)市航慧路富华苑15栋1楼的旭美美容院是一家生活美容院,却为顾客隆鼻。莫小姐6月26日晚在这家美容院隆鼻后,鼻子一直肿着,打了近10天消炎针都没有效果。7月6日莫小姐向市卫生监督所投诉。执法人员对这家美容院调查发现,是一家名为广州圣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人员借这家美容院的场地为莫小姐打的隆鼻针,美容院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目前执法人员正在对这一事件作进一步调查。 据莫小姐说,6月25日晚,她与一位朋友到富华苑12栋1楼的旭美美容院想洗脸美容,由于顾客太多没洗成。当时美容院老板娘向她推介了隆鼻项目。6月26日晚10点左右,想把鼻子变得更美的莫小姐来到了富华苑12栋1楼旭美美容院斜对面的15栋1楼旭美美容院的另一间门面隆鼻。一个女工作人员用棉签为莫小姐的鼻子擦了消毒药水后,用注射器在莫小姐的鼻尖和眉间处各打了一针,然后用手上下捏了几下鼻梁,隆鼻就算完成了。女工作人员还交代莫小姐买些消炎药吃。当晚莫小姐的鼻子就肿了,去附近的诊所和大医院打了消炎针都不见好转。此次隆鼻美容院收了莫小姐1200元。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美容院是车库门面,主要的摆设是几张美容床,老板没有露面,工作人员拿不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莫小姐介绍,她打了隆鼻针后还稀里糊涂地与打针的工作人员签了一项协议,协议的乙方是莫小姐,甲方是为她隆鼻的广州圣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面第5条写着“乙方因违反注意事项而引起的不良反应,由乙方自己负责帮助进行处理和服务”,从协议中还得知隆鼻针名为“美塑”。 执法人员说,《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生活美容包括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美体塑身等服务项目,其特点是无创伤性和侵入性。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所以打隆鼻针是《医疗美容项目》规定的医疗行为。旭美美容院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开展医疗美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还提醒人们,到美容院做医疗美容要索取收费单据,这样一旦出现意外投诉才有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