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弦 杨灿日
“购买农药、种子,就有机会赢得100万元大奖!”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也许会让一些农民朋友心动不已,但是近日鹿寨县工商部门经调查后,发现这不过是违规经营搞的噱头而已,而且这家商店竟然还是无照经营。
当日上午10时,鹿寨县工商局寨沙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寨沙镇新兴路巡查时,发现一家悬挂着“寨沙镇某某信息服务站”招牌的农资店正在开门营业中,有几名顾客正在选购农药、种子等商品。执法人员询问老板冯某是否办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手续,冯某表示刚开业,还没有办理任何证照。经查证核实,冯某从2006年8月11日开始,无证经营此服务站,销售农药、种子、种苗、农膜、蚕药等农资。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冯某在售的农药,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在销售现场,执法人员还发现了数十份该信息服务站的宣传广告资料,其广告单上,用醒目的黑体字标注:“本站开展送礼促销活动,凡是到站购买物品的都有机会进行抽奖并赢得礼品,幸运者有可能赢得100万元大奖!”执法人员立刻觉得其中定有“猫腻”。在执法人员反复询问下,冯某只好道出“实情”:有奖销售设置的“特等奖”是子虚乌有。他只在开业当天进行了有奖销售,在抽奖箱中的刮奖卡上写上礼品名称,顾客抽中这些卡片,就兑现相应的奖品;而在所有的刮奖卡中,有4张的奖品是“广西风采”电脑彩票一张——如果顾客抽中奖券领到彩票,并且如果能中得彩票特等奖,就赢得100万元。
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冯某这种投机取巧、欺骗消费者且违法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冯某的行为既属无照经营,又属欺骗性违法有奖销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街头有奖销售令人动心,但也难免暗藏猫腻。在参与有奖销售活动时,要把活动的具体内容搞清楚,对于有大奖诱惑的消费要格外当心,发现问题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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