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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众口一词热说“狗患”
2007-05-13 14:37:47 阅读: 来源:柳州日报

     值班记者 实习生 张吉矿
     昨天,晚报在头版头条公布了市政府制定了《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市民征询意见和建议的消息后,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市民读者纷纷拨打晚报热线,就市区养狗问题发表看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其中“禁养”仍占主流。


                 与狗为邻苦不堪言
    养狗成风,狗咬人伤人,传染狂犬病致人死亡,半夜狂叫扰人睡眠,随地大小便,发出一股骚臭味,不仅不卫生,弄得广场、花园、草坪到处都是恶心的狗屎,美化城市的绿地成了这些宠物狗的公共厕所,遛狗不分场合不受时间限制,圈养大型犬、烈性犬……昨日,打进热线电话的大部分市民,纷纷向笔者声讨“狗患”对他们造成的伤害,他们坚决表态,市区内禁止养狗。看来“狗患”招致不少市民的怨恨。
     家住鹅山路8区的郑女士反映,想吃完晚饭后出去散步的她始终未能如愿,因为这个时候,许多人正在小区里遛狗,而怕狗的她就只能呆在家里,遛狗的人就这样剥夺了她散步的权利。郑女士认为养狗还不如把养狗的钱省下来,支援贫困学子完成学业。
    而家住龙屯路2区的陈先生,对养狗也是深恶痛绝。原来他们小区周围的一些个体户和附近的一家仓库,喂养了数十条狗。这些狗不管白天黑夜,狂吠不止,搅得小区不得安宁。上了年纪的人一被吵醒就睡不着;那些三班倒的职工,更是受不了。为此,他们曾和狗主们多次发生争吵,闹得不愉快,可事情还是没有解决。
    家住白云小区的梁女士反映,小区内养了许多狗,这些狗在小区的楼道、草地等处随地便溺,搞得到处都是狗屎。小区内狗咬人的事件也经常发生。
    余先生也反映,一些人养的狗很高大,老人和小孩都被惊吓,一些小孩见了狗就哭。
    由于大多数养狗户没有管好自己的狗,与狗为邻的日子让居民感到苦不堪言。


                   养狗没错,错的是人
    虽然大部分市民认为“狗患”已经严重到不得不采取“禁养”的地步,但也有部分市民觉得,养狗是人们应该拥有的权利。他们认为“养狗本身没有错,错的是养狗的人。” 在来电中,市民谈得最多的共同点就是,养狗人的素质有待提高。更多的是应该怎么加强对养犬户的管理,提高养狗人的社会公德意识、法律意识,形成文明养犬的习惯。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有灵性,大家没有必要谈狗色变。”单女士家里的小狗已经养了6年了,她和小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单女士认为,整治“狗患”针对的不应是狗,而应是那些不按法规养狗的人,政府应重在对养狗户的监管,提倡文明养狗、养文明狗。
    “养狗的人有养狗的权利,不养狗的人也有免受狗的骚扰的权利。”同是养狗户的唐先生也认同单女士的看法,他认为养狗人在享受养狗自由和养狗给自己带来快乐的基础上,应学会换位思考,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文明养狗,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他们认为,目前的狗患都是人为造成的。只要养狗人注意环境卫生和噪音污染,在外遛狗时给狗拴上链子、给狗戴上防咬口罩、随时随地清除狗粪、处理好狗的吠叫、伤人问题,养狗就不会成为众矢之的。


              “狗费”要收得公正、公平、公开
    关于办理养犬手续,《意见稿》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主管部门办理养犬手续时,收取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费用,二是主管部门办理养犬手续时不得收取除工本费外的其他费用。养狗的费用也备受市民关注,绝大多数市民们表示,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应该的,但“狗费”要收得公正、公平、公开。
    市民莫先生来电指出,他们所养的狗本身就不怎么值钱,如果养犬手续费过高,那么一些人就不去办理养狗手续,让自己的狗成为“黑户”,私下喂养,这样的效果适得其反,所以在收费时要慎重考虑。
    市民覃小姐指出,收取的手续费过高,会导致养狗成为富人的专利。覃小姐建议,在办理养狗手续时,应该根据对狗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品种、体形的大小收费。
    另外,市民们表示,“狗费”的收支应向养狗人公开,收得明白,用得明白,保障其知情权,狗费“取之于犬,用之于犬”。


                 养狗不讲规矩“格杀勿论”
   在来电中,不少市民也选择了限养,表示对不按照规矩养的狗“格杀勿论”。
   “立法管狗是好事。”家住峨嵋小区的的徐先生听说要为养狗立法,不由拍手称快。徐先生称:“ ‘狗患’是可以避免的,不可否认养狗给许多家庭带来的乐趣。这也体现了社会和谐。”
    徐先生认为,要养狗,就要按照规矩养,对不守规矩者则要严罚。养狗者要去相关部门办理养狗手续,定期携犬到相关部门检查,接种狂犬疫苗,不能随便遛狗,而狗一旦伤人,马上打死。
    家住康华小区的赵先生认为,狗主人不应将狗随意带到外面,如果狗跑到外面随地便溺的,一经发现,可以收取卫生费。
    在来电中,市民们也提议,对违反规定的狗主,就要进行处罚,采取高压政策,让养狗者管好自己的狗。要发动全民对养狗者进行监督,督促其按时办证,接种疫苗,狗主人应承担一切因养狗引起的法律责任,小区、居委会要对养狗户进行登记,市民对不文明养狗行为及时举报,有关部门对违规者给予重罚。对于办理了养狗手续的狗,给其佩戴特殊的符号,如特制的铃铛。一旦发现无主狗、“黑户”狗、流浪狗,马上举报,格杀勿论。
        
 
     

 

 

责任编辑:廖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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