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通讯员秦松洁)2007年3月7日23时30分,加合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后,将在鱼峰区天山路南一巷29号内居住的报警人黄某(女,30岁)及其丈夫带回派出所。黄某报称被其夫韦某(男,30岁,柳州市人)殴打。民警赶到时,他们11个月大的孩子由于惊吓在母亲怀中哭闹不已。|
民警详细询问后得知,韦某嗜酒如命,每次喝完酒后稍有不顺心的事就对她一顿暴打。两人曾协商同意离婚,但黄某不想孩子没有完整的家,一直下不了狠心。大年初四的晚上,黄某就曾被酒后的韦某打了一顿,她没有报警。3月7日晚,韦某酒后回到家便睡下了。黄某见其睡觉时压到了正在旁边睡觉的小孩,便将他推醒,不料韦某被推醒后心里很是不快,对黄某拳脚相向,黄某被打得蜷缩在墙角。实在无法忍受的黄某终于选择了报警,当晚在派出所的时候,黄某强烈要求处理其丈夫。
就在民警正准备对黄某进行依法处理时,8日上午,黄某来到派出所,向民警提出愿意调解。黄某说韦某平时人还是不错的,就是沾酒就乱性,她仔细想了一个晚上,看在孩子的份上,她也不希望孩子的父亲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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