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潘高报道:1月29日,一名持“克隆驾驶证”者,被行政拘留5天并交了500元罚款。
1月24日,彭某到柳南交警大队报案,称自己的驾驶证档案编号被人“克隆”了,还被“栽赃”了一次违法记录,要求撤销已被锁定的驾驶证违法记录。
原来,彭某1月24日到车管所办理摩托车增驾小汽车手续,被告知其驾驶证有违法记录,因没有及时缴纳罚款,现被柳南交警大队锁定档案。彭某来到柳南交警大队查实,发现在2006年9月24日,民警开具的当场处罚决定书上写的驾驶证档案编号与自己的一致,但名字却写着廖某的名字,随后彭某向大队领导反映。大队领导立即上网查询,通过廖某驾驶的机动车号牌,查到了车辆所有人及联系电话,经与车主电话联系得知:廖某为车主所开的汽车修理厂的员工,当告知车主事情经过后,车主十分配合地将廖某带到柳南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廖某承认自己的驾驶证是花了3000多元钱于2003年10月托人买的,并于2006年9月24日开车因不系安全带,被民警开具了一张处罚决定书,因忘记直至2007年1月23日才交罚款。1月29日,民警依法对廖某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彭某同时得到了“平反昭雪”。
近来,柳南交警大队已多次查获持假证上路行驶者,有托朋友买的,也有在路边帮代办证件的门面买的;有驾驶证号与档案编号在网上查不到档案的,也有驾驶证号没有档案记录但档案编号有记录的;还有“克隆驾驶证”的,即所有信息在网上查询都有记录只是驾驶员相片不相同的。这些人,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交警提醒:使用伪造驾驶证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那些持假证者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要想驾车,务必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取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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