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韦初张 一件普普通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由于当事人对司法程序不了解,法制观念淡薄,还扬言要到上访。在柳江县三都法庭法官的努力下,终得妥善解决。11月上旬,当柳江县百朋镇村民覃氏三姐妹(均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在法官的主持下,从黄某手里接过22000元赔偿款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其陪同的几名亲属也对法庭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事情的原委是:2001年9月9日9时,卓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搭乘覃氏三姐妹的父亲覃某沿国道322线从柳州往大塘方向行驶时,与黄某驾驶的警车相撞,造成卓某、覃某、黄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柳江县交警认定:卓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覃某不负事故责任。 2001年11月6日,覃某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道路交通事故转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卓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其受伤期间从医院出走后下落不明,交警多次缉捕未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法进行。 今年6月21日,陷入困境的覃氏三姐妹(其母下落不明)在亲属的支持下,将黄某告上柳江县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医疗护理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近4万元。8月16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黄某于8月30日前一次性赔付覃氏三姐妹各项损失22000元。 付款期限到了,黄某却以覃氏三姐妹未能提供覃某医疗费用清单以便其办理保险理赔为由,拒不付款。覃氏三姐妹的亲属几经催促未果,多次要求法庭出面解决,虽经法庭几次督促,黄某仍然拒付。 法庭只得要求覃氏三姐妹依法申请执行,但其亲属却以法庭已作出处理,自家困难无钱为由不予配合,并宣称“法院怕公安”,不敢要求黄某履行义务。虽经法官耐心解释,但其亲属就是不立案申请执行,而是到市、县找有关领导反映,并纠集亲友到法院喊冤叫屈,还扬言要上访。 鉴于覃氏三姐妹的亲属法律意识淡薄,法官们只得一面继续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一面多次联系并找到黄某及其代理律师,向其说明情况,要其依调解协议尽快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依职权予以强制执行。 在法官的努力下,黄某终于答应履行赔偿义务。一起即将引发进邕上访的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