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国锋 罗贵强 骆丽丹报道: “毁我良田不产粮,两年工本齐投上,劳而无获反遭殃。期盼上级速治理,追赔损失理应当。如此蔓延的污染,人畜饮水不安康。”这是柳城县东泉镇盘郑屯72岁的盘祥德老人近日在自家责任田里立起的一块“抗议牌”(如图)。 盘老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他家的1.2亩水田被污染了,长出很多的“白斑”,颗粒无收。就在这1.2亩水田旁边的其他稻田,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光长叶子,不长谷子。 盘郑屯的村民说,这一切都是因为屯里一些养殖场流出来的猪屎猪尿,这些猪屎猪尿流进了用来排水灌溉的水沟。污水流过的地方,植物几乎全部死亡。流经的300多亩良田全部遭殃,产量大减。排水沟还在村中穿行,不仅臭气熏天,还污染了屯里的沟水、汶水。以前“清清的沟水”,现在变黑了,还有很多“沙虫”在里面“畅游”。没有谁再敢去沟里洗衣服,牛也不肯喝沟水了,更不用说人。离沟不远的水井也受到污染,水完全变了味,村民只能到很远的地方去挑水喝。目前,全屯人畜饮水已受到了严重威胁。 据了解,村里现有大大小小养殖户几十家,每天给猪洗澡、清洗猪圈的污水,除了少量流入沼气池外,其余都是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往外排。这些养殖户说,他们也生活在这个村子里,也不想这样,但是沼气池装不了那么多污水,他们也没有办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容整洁”是重要内容之一。发展养殖业,促进农民增收,这本身没有错,但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为此,一些村民已向村委及当地政府反映,希望能进行干预。但据柳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工作中也遇到了法律法规的“空白”。2001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实施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规定:本办法中的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而盘郑屯的养殖户目前都达不到相应的规模,自然就不能依据此“管理办法”处理了。 可是,盘郑屯农民何时才能告别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日子呢?究竟还有没有办法对养殖户进行约束呢?本报将关注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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