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漓江,桂林市相继在永福县建立了苏桥工业区,拟将桂林市区的企业迁入该园区。那么,这新建的工业园区是否会对下游的洛清江产生新的污染呢?从8月22日起,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水资源保护考察组”赴柳州、桂林调查,11名委员经过3天的柳江上游洛清江水资源考察,所考察的企业基本都有环保设施,环保部门工作到家,洛清江上游至鹿寨化肥总厂取水口水质较好,基本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但从鹿化取水口开始的下游水质较差,达Ⅴ类甚至劣Ⅴ类水,主要超标污染物有总磷、总氮、挥发酚、氟化物、粪大肠菌等。 委员们建议,尽管洛清江与柳江的汇合处,已经是在柳州市饮用水保护河段的下游,但仍应加强对洛清江排污企业的监控,不要让环保设施成面子工程,尽快建成县一级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保证柳江河与下游交汇处的水质。 记者根据委员们的初步调查情况,于9月7日与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并会同鹿寨县政府和县环保部门,一道对洛清江水质保护作了进一步的调查。
饮用水保护区:尚好 黄冕林场到鹿寨县石古长49.6公里的河道,是鹿寨洛清江沿江开发程度较低的一级水域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从石古到江口镇为洛清江鹿寨开发利用区,河长64公里。 石古到鹿寨化肥厂两取水口,分别是鹿寨县水厂和鹿化新水厂,为该县重要的饮用水源区,水质目标按Ⅲ类控制。饮用水源区又划分成两个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为砖厂排污沟下游50米至鹿寨化肥厂取水口下游100米,二级保护区为石古至砖厂下游50米。 记者在现场看到,鹿寨县水厂取水口附近的水质清澈,河中积污不多。但在取水口正对面却有较为隐蔽的排污沟,那是对岸一些新建企业污水的通道。枯水期,这条沟的污水就有可能与水厂的取水口交汇,目前县环保部门已经多次向县里提出了该排污沟的污染隐患问题。 鹿寨高岩至江口镇的34公里河长,为高岩排灌站灌区,取水以农业灌溉为主,确定为农业用水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 据市环保部门和县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上述两保护区历年来的水质都保持在Ⅲ类。
入河排污区:超标 据鹿寨县政府的《洛清江水质现状报告》,洛清江从黄冕乡定村进入鹿寨县境,于江口汇入柳江,黄冕乡百鸟滩为交接控制断面,洛清江与柳江交汇处设渔村为削减断面,县境内河流长103公里,设有百鸟滩、渔村、雒容东小河、甘洲等监测断面,县境内洛清江河段主要入河排污口的14个,其中主排污沟有7个。 百鸟滩断面除平水期粪大肠菌超标外,其余指标及枯、丰水期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渔村断面,总磷、总氮和氟化物不同程度超标,平、丰、枯三水期均达不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雒容东小河断面,总磷、总氮和氟化物、粪大肠菌都不同程度超标,平、丰、枯三水期均达不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甘洲断面,平、枯二水期粪大肠菌、总氮不同程度超标,不能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丰水期粪大肠菌、总氮水期均值未超标,能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 记者在雒容镇观察洛清江江面,这一断面的江水与县水厂取水口的水质,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江中心有一条深墨绿色的水带,江边的漂浮物明显增加。县城北面鹿化总厂分厂边,为县生活污水通向洛清江的集中排放区,一近沟边,未经处理过的污水臭不可闻。但鹿化总厂分厂排入该沟的工业污水,经处理后眼观水质较清。而该县的南排污口有80%至90%为工业污水。 2005年,排入洛清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总量为3413万吨/年。据市水利局对影响洛清江水质的原因进行调查,主要问题为:一是工业废水未能全部达标排放;二是城镇无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河道;三是生活区和生产区没有明显区分,排污设施布局不合理,排污口和取水口混杂;四是生产生活废污水直接排入饮用水源地;五是农业生产和家禽养殖造成的面源污染。
污染源治理:加大 “环保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县的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并列入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十一五’规划。近期,结合开展创文明卫生城活动,尽快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厂和要求企业达标排放污水。”鹿寨县领导莫立全如是说。 随着洛清江上游各县和鹿寨县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洛清江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为此,该县“九五”期间投入了治理资金1800万元,全县的工业污染源基本配备了了治污设施;“十五”期间又投入治污资金2400万元,使得污染物排放总量COD由2000年的18525吨/年,削减到2005年的4681吨/年。 对新引进的项目,充分考虑到洛清江的承载能力,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沿河重点污染企业已经安装污水在线监控装置,如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于2005年底完成安装工作,有部分设施目前已经投入运行,计划于2007年完成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通过严格的执法和科技监控手段,对各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有效地监控,防止违法排污。 但记者也在采访中了解到,从洛清江中超标的总磷、总氮、粪大肠菌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所以,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已经成为治理洛清江水污染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委、县政府已经把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列入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然而,在县城建设日处理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需要投入6000万元(包括管网建设),这是县财政近期难以解决的问题。 日报记者 刘丽虹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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