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韦茂报道: 8月23日,被柳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县烟草局联合行动抓获的两名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今年初,柳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及县烟草局接到举报:有一伙人经常从柳江县基隆开发区与市郊结合部一带将假香烟送到柳州及附近各县的市场兜售。县经侦大队及县烟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明查暗访。经过周密调查,发现有一辆微型车专门将假烟送到市场兜售。为找到该窝点,办案人员对该车进行严密的监控,发现该窝点位于西鹅乡竹鹅村一出租屋内,但嫌疑人的居住地并非在此。为了人赃俱获,办案人员经过艰辛的工作,终于摸清了涉案人员的暂住地。 7月18日下午6时许,柳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县烟草局联合行动,在柳州市新翔小区2区一出租屋将3名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了红河、芙蓉王、红山茶等假香烟共18条。随后,办案人员立即赶到西鹅乡竹鹅村该假烟窝点进行搜查,当场缴获了、甲天下、红河、芙蓉王、红山茶等假香烟39件,共1900多条。 经审讯,三名嫌疑人分别是陆某和陆某某,男,两人均为防城港市人,是哥弟俩;李某,男,西鹅乡竹村人。 8月23日,嫌疑人陆某某、李某经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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