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记者闫友明、实习生李婧报道:明知是违章建筑,却拒绝自行拆除。昨天(7月21日),市“五项整治办”、城管执法局、拆迁、公安、消防等部门及鱼峰区政府联合对鸡喇路16号柳机莲花村12家有十多年历史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市城管执法局一位执法人员说,2002年底,市拆迁部门向鸡喇路16号柳机莲花村一带的住户发出了拆迁公告,要求这些住户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可他们不但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反而在楼屋上抢建房屋,以求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今年2月,市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立案调查,当时抢建违章建筑仍在继续。经过规划、土地部门的确认,这些建筑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属违章建筑。7月10日,城管执法部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这些住户在7月14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他们无动于衷。7月19日,执法部门又下达了强制拆除告知书,告知他们有关部门在7月21日对这些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7月20日晚,8家业主与拆迁部门签订了搬迁协议,同意搬迁。其他业主仍纹丝不动。有关部门只好按有关规定,对这些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 该位执法人员说,对违法抢建的,一律不进行补偿,但对老的违章建筑,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