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三区物业收取路面停车占地费遭业主拒绝
实习生邓鹏彬 袁洁 记者李书厚
热线接入:“红光三区门口被一辆车堵得严严实实的,车子进不来也出不去。”昨日(11)中午,潘女士向晚报热线2821100反映了这个情况。这辆车为何要堵小区的大门?
热线出击:记者在红光三区门口看到:停着的车子已排成了长龙还延伸到路边。
潘女士告诉记者,中午12时许,小区业主黄女士开车外出,在小区门口,物业管理人员告诉她缴了路面停车占地费才能出去。黄女士认为物业没有提供配套的服务设施,不愿意缴纳。在无法开车离开的情况下,她把车停在小区的门口然后离去。随后便出现了堵车现象。令人意外的是,很多被堵着的小区业主却对黄女士的做法表示赞赏,纷纷指责物业管理人员乱收费。
市中房物业管理公司红光三区管理处一位姓钱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因为小区路面乱停放的车辆增多,造成业主、车辆出行不便,存在着很多消防隐患。他们便规划车辆停泊位,实行进出门发牌制度,以维护业主的利益。他们收费完全是依照物价局的规定办的,事先在小区里贴有通知,要收取一定路面停车占地费。记者看到,高级轿车每月80元,小轿车、高顶篷每月60元,自行车每月10元。
小区业主左先生说,小区本来有一个地下停车场的,但是车子根本停不进去,而且已被物业用来堆放货物。记者现场查看了这个停车场:从地面到停车场有很长一段是楼梯,车辆根本开不进。“这个停车场早就出租给别人做仓库用了。”左先生诉记者。因为没有了停车场,从1999年开始,业主都是将车子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何况消防通道上也划了停车位。
很多业主认为,车辆停放在外面,物业却要来收钱,实在不合理。潘先生说:“收取路面停车占地费,物业公司可提供给居民什么样的服务。关于这个问题,物业公司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一位居民对记者说,停车费收取的关键问题是产权所属问题,产权是归业主的,物业公司无权决定业主交还是不交这个费用,他们收取这个费用很不合理。
热线回音: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柳兴律师事务所的刘志军律师。刘律师认为:小区车库是小区业主的停车场所,未经业主同意就将车库出租显然是不合适的。至于物业部门该不该收取业主的停车占地费,收取多少才合适?需要经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同时也要确定物业部门收取费用后,所需承担的责任以及所能提供的服务。图为被堵住的小区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