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蒋伟林
晚报讯 为使教育收费行为逐步规范,各种乱收费行为减少,确保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物价局、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七部门,从现在起到12月1日,联合开展一次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以下行为均为不能触及的“高压线”:改制学校未达到“四独立”标准,以民办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转回公办学校仍按民办标准收费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择校费”,或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高等学校对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相同专业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
此外,检查的范围还涉及:学校食堂收费和管理情况,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和代收各类证卡工本费、各类押金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