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孝邦报道: 针对我市部分学校防雷安全意识淡薄、防雷装置不完善等现象,昨天(29日),市气象局与市教育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市学校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大检查,并要求各学校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每年定期检测一次。
记者从市防雷中心了解到,我市年平均雷暴日数有70天,是雷暴日等级划分中最高的级别——强雷区。由于地处南方,我市常年都有雷电,5到8月份属于雷电多发季节,雷灾事故频发,而学校又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遭受雷击,后果十分严重。
《通知》要求,各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校防雷装置的基本情况进行自查;随后,由气象、教育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对各校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各学校在检查前投入使用的未进行竣工验收的防雷装置,必须补办相关手续,今后必须先验收后使用;各校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年定期检测一次。《通知》还指出,对拒不接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未按规定定期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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